發布時間:
2020-10-11 16:00
來源: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是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的相關規定,由獲得省級消防部門行政許可資質的單位,依據國家标準、規範對建築物的消防設施進行維修和保養。建築物的産(chǎn)權單位、日常使用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應當依法委托經省級公安消防部門行政許可相關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其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工作。確(què)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提高單位抗禦火災的能力。
對系統按周、月、季、年進行巡檢及檢測,確(què)認其工作正常,設備除塵、清潔、潤滑、油漆、防潮、絕緣、緊固;並(bìng)填寫相應的檢測、保養表格,並(bìng)得到委托方(客戶)指定的責任人的簽署,編号後歸檔。
出現問題時能夠在限定的時間内迅速解決,不能解決的出具書面說明,並請相關人員核準簽署。
1、每月按計劃抽樣測試部分設備,確保一年内所有設備全部測試一遍。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2、每季度或半年(視消防工程大小)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每年用公司專業的消防檢測隊伍進行詳細的消防檢測,包括消防設施檢測及消防電氣性能檢測。出具正規檢 測報告,備消防部門查閱。
4、專業的探測器清洗廠,隔年完成對所有探測器的清洗工作。
5、協助配合消防部門的檢查工作,確保不因消防問題而耽誤其它工作的正常進行。
6、視消防工程大小,公司可派專人常駐工作,協助處理日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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